作为美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美国国税局指定代理人(EA),现在又是我一年中非常忙碌的时刻,2016年美国报税季又开始了。像每年一样,客户又问了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杨会计师,我在中国自己做生意获得的收入,能够享受美国税务局的海外收入税务减免?”
在以前的博客中,我介绍过海外收入减免的定义,就是一个美国居民,如果住在美国以外的地方330天以上,就可以享受主动收入(Earned
Income)的税收减免。2015年,海外收入减免额度高达100,800美元。所谓主动收入,一般指的是雇佣收入。那么自己做生意的收入是不是能够享受海外收入税务减免呢?
首先,自己做生意的概念需要进行澄清,如果自己建立了公司做生意,那么公司给自己发的工资,是可以享受海外收入税务减免的。但是如果公司给自己发放的股利,这部分是不能够享受海外收入税务减免的,因为股息被定义为被动收入,是不在海外收入税务减免范畴的。此外,自己建立美国境外公司做生意,持股在10%以上,务必要申报8938表,也就是美国人持有海外公司披露表,以符合美国税务局的合规要求。
此外,还有另外一类美国税务居民,他们并没有成立公司,而是通过自身给别人进行翻译,咨询或者表演等自雇形式来获得收入,这些收入是符合主动收入的,是可以享受美国税务局的海外收入减免的。然而,需要提醒税务居民注意的是,自雇收入需要向美国政府交纳社会安全税和医保税(Social
Security Tax and Medicare Tax), 这部分是不在海外收入减免的范畴之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