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美国注册会计师和美国国税局指定代理人,我发现最让客户敢到头疼的就是美国人持有外国公司(5471表格)的申报了。美国人持有外国公司的信息披露表,内容多,财务信息转换量大,很多客户都不知道是否应当进行披露,或者披露之后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结果。他们经常会问我这个问题:“杨会计师,我是否能够不披露我在中国的公司,我如果披露了,是不是我就被美国税务局盯上成为所谓中国税务局定义的“重点户”了?”
作为在美国人持有外国公司披露和申报有比较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我觉得,移民美国的人士首先应当深刻认识到5471表格的目的。如果在中国持有公司股份在10%以上,是应当按照美国的税法进行申报的。如果不申报,被查出,罚款将是10000美元起。
这其实是得不偿失的。作为注册会计师,我不建议移民美国的人士这样去做。
此外,美国人持有外国公司的本来目的,是美国税务局希望寻找和发现一些美国公民和居民,以公司形式藏匿收入的行为。故此,对于企业是否是积极经营还是里面通过公司形式持有大量的被动收入。在这个环节上,从执业会计师角度来说,我建议移民的客户需要事前咨询会计师对企业经营行为从美国税5471表格披露方面的专业认定和建议,提前做好规划,这样避免在未来进行5471表格披露和申报的过程中,一些收入被认定为缴税收入而出现巨大的应付税款。
5471表格的准备非常繁杂,属于非常专业的领域,大量的披露和申报方面已经超越了个人税的范畴,属于公司税务的内容。故此准备时间非常长。从注册会计师角度来说,我非常不建议客户在临近报税的四月十五日时候再找到我们,进行美国个人税和5471表格的披露和申报,这将对时间要求极高,并不符合客户的利益。故此,我希望客户如果有5471表格的披露申报要求,应当尽早联系注册会计师进行提前的计划和处理,甚至应当在一年结束之前就应当和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和准备,这样方能很从容地在截至日期前完成5471表格的申报。
至于重点户的问题,这个是中国的说法,美国并不存在这样的定义。申报披露5471表格的拥有公司的美国移民,公司各异,并不能说披露了公司就是极其有钱的人,属于大富豪了。很多纳税人在外国开设公司,其实是工作的一种,并不是说开公司就一定会赚大钱或者甚至盈利。故此,申报和披露5471表格,成为“重点户”是无从谈起的。
此外,5471表格的披露和申报虽然繁杂,但是对于很多美国移民是有利的。例如未来在美国需要进行项目投资和合作。利用披露给税务局的中国公司的情况证明自身的资信是非常强有力的证明,甚至在贷款方面还会有很多好处。故此,申报和披露5471不能仅看到短期的复杂性,而也需要考虑未来在美国发展的时候给自身带来的种种商业和财务方面的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