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人税和加拿大个人税,很多人会认为非常相似,美国个人税的政策,也适合加拿大个人税,这种思路和想法,虽然不能说完全是错误的,但是绝对不能说是正确的。虽然美国和加拿大是邻居,生活环境,商业环境和社会环境非常相似,语言也完全一样。但是两个国家彼此的个人税征收是有一定区别的,这种区别而且还比较大。作为注册会计师和税务方面的专业人士,我刚刚在青岛为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的私人银行部的客户进行了相关的介绍,我在这篇博客上简单地介绍一下美国个人税和加拿大个人税之间的不同。
首先,美国个人税规定只要是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就一定是美国税务居民。无论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在哪里,都有申报和缴纳美国个人税的义务。而加拿大个人税在这方面的定义就不一样。加拿大公民或者加拿大绿卡持有人,如果离开加拿大,和加拿大的社会关系疏远,那么可以申请向加拿大税务局申请非税务居民,当自己的非税务居民身份被加拿大税务局确认之后,加拿大境外的收入就可以不申报和缴纳加拿大个人税了。在青岛为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的私人银行部的客户的讲座中,我告诉来宾,在世界上,有很多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以外工作和生活,他们很多也是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加拿大以外的收入并没有缴纳加拿大税的要求。不过如果是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是需要有美国税的义务的。
其次,在报税时间,报税方式上,美国和加拿大个人税的处理也略有不同。在青岛,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的私人银行部的客户也对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美国个人税的报税时间截至日期是四月十五日,而加拿大个人税的报税时间截至日期是四月三十日。青岛的讲座来宾笑称,美国和加拿大制定税务政策的时候,似乎总是刻意保持一些不同,体现国家的主权和独立政策方针。这话一点都没错。此外,在申报方式上,美国家庭一般是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双方的收入支出都体现在一张税表上。而加拿大无论单身还是夫妻,都是分开申报的,夫妻双方两张税表。不过夫妻两张税表里面的项目仍然是有很多关联的。例如夫妻一方如果没有收入或者很少收入,其他一方可以享受这一方的减免。虽然从原则来看,美国个人税和加拿大个人税比较想象,但是在实际处理方面,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大家可能都会有一个潜意识,就是加拿大税要比美国高。这个大体正确,但是也要仔细分析。从美国联邦税来说,最高税率为35%,
然而加拿大最高的联邦税率现在是29%,所以从联邦税税率角度来说,美国税的税率似乎还高一些。但是美国联邦税的35%税率针对的是收入大约在39万美元的人士,而加拿大29%的联邦税率,针对的是年收入在大约132000加元以上的人士。故此累进税率的起征点不一样,加拿大的税更加高一些。在青岛讲座中,有的来宾已经登陆加拿大,感觉加拿大税比较重,这个也非常正常。此外,美国有很多人在海外工作和生活,一方面在海外工作的人美国人可以仅仅报美国联邦税,不用报州税,而且长期在美国以外地方工作的人(在美国以外地区一年居住达330)天的人还可以享受95100美元的海外雇佣或者自雇收入的豁免,比较优惠。而加拿大除非是在加拿大政府,加拿大大型公司或者机构所派驻在海外的职员可以通过“认定居民”(Deemed
Resident)报税,不报省税。其他的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绿卡持有人,虽然在海外工作,但是他们如果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那么就要落实要加拿大一个省的居民报税,故此还是要报省税的。
加拿大和美国的税务政策虽然大家感觉上很类似,但是其实区别还是很大的。以上的一些区别仅仅是非常皮毛的内容,具体在处理上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不过希望我在上面介绍的一些内容能对有北美税务需求的人士有所帮助,改变大家认为美国个人税和加拿大个人税差别不大的错误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