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中国的美国注册会计师(CPA),我的一部分工作重点是服务于长期在中国生活的美国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报税情况。在中国,有不少的美国绿卡持有人和美国公民长期在此生活,他们都需要对美国国税局(IRS)对于长期在海外生活的美国税务居民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解,故此咨询我这方面情况的人比较多。在今天的博文中,我来简要介绍一下长期在海外生活的美国税务居民的报税情况。
首先,从美国个人税申报时间上,长期生活在海外,并且工作所在地在海外的美国税务居民,申报时间是可以和其他在美国境内的美国税务居民略有不同的。虽然正常的美国个人税报税时间是四月十五日,但是对于长期在海外生活的美国税务居民来说,他们的报税和缴税的时间可以延迟两个月,至六月十五日。这种情况是充分考虑到,这些在海外生活和工作的美国税务居民,获得海外工作的当地报税文件需要一些时间,这可能和美国传统的报税时间会有一定的重合,故此,特别考虑为在海外生活的美国税务居民延迟两个月进行报税和缴税的处理。
此外,长期生活和工作在海外,美国国税局在报税的处理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330天。美国国税局规定,如果一个美国税务居民,在海外居住时间超过330天,那么他在海外的工资收入将有92900美元的免税额(2011年,2012年将增长到95100),这个免税额的英语标准说法是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外国收入排除)。 这个数额是非常可观的。但是该免税额仅适用于在美国以外地区生活330天及其以上的美国税务居民。如果在海外居住没有超过330天,那么是不享受该免税额的。此外,如果美国居民在海外的时间虽然有330天,但是是生意自雇收入的话,92500美元虽然有免税,但是自雇税(Self-Employment
Tax)是无法减免的。故此,在中国做生意的美国税务居民,如果收入以自雇形式进行申报的时候,同样要缴纳自雇税,这一点是要提请在海外生活的美国税务居民注意的。
当然,如果一个美国税务居民,没有在海外生活超过330天,那么是不会享受上述的免税额的。要按照正常的美国税的收入要求进行报税。但是如果在海外的收入已经缴纳了当地的税,那么可以通过外国收入税优惠(Foreign
Tax Credit)来进行税金的减免。故此,请美国税务居民留好在海外的上税记录,一方面便于填写美国税申报表格(Form
1040),另外一方面便于美国国税局在检查时进行查验和确认。 |